我代表本机构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机构所填写的《网络视听节目平台信息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及其附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不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本机构在今后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国家广电总局及地方广电部门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在今后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本机构将认真履行开办主体责任,严格播出把关,实行总编辑负责制,建立健全内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内容管理队伍,保证内容播出安全。
四、本机构所开办平台上视听节目的上线、播出及版面设置,将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及地方广电部门的宣传管理部署和要求;安排上线的节目符合广电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节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本机构在视听节目日常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和地方广电管理部门关于网络影视剧、动画片、综艺节目、专题片纪录片、直播节目等网络视听节目分类管理报审报备的制度和要求,执行播出计划年度和月度报备制度。
六、本机构所开办平台上如开发、上线新的视听节目服务产品或新业务,提前将相关信息向国家广电总局和地方广电管理部门报备,经安全评估后再上线。
七、本机构将安排专人和部门与网络视听行业主管部门保持对接,按照要求及时登录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有害节目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的预警提示。
八、本机构如出现股份调整等重大事项,提前30日将有关情况向国家广电总局和地方广电管理部门报备。
九、本机构对在《网络视听节目平台信息登记表》中所填报的信息,每年3月份进行一次重新核订和填报。
十、本机构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如违反上述承诺,愿对所涉及的视听节目服务产品、业务及节目、栏目进行下线整改,并对所带来的损失自行承担。